(一)出轨方想离婚:
-若配偶同意,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离婚证。
-若配偶不同意,出轨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二)出轨方不想离婚:
-配偶有离婚意愿,出轨方应尽量与配偶沟通争取谅解。
-若进入诉讼程序,出轨方积极应诉表明不想离婚态度。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配偶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