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55万,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账目、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侵占行为的存在和金额。
(二)可以先尝试与该合伙人沟通,要求其返还侵占的财产,若对方返还且取得谅解,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可能对其从轻处理。
(三)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四)在司法程序中,若合伙人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若存在累犯等情节,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