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第三辆车撞击第二辆车,进而使第二辆车撞向第一辆车时,由于第三辆车的撞击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引发因素,所以一般判定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
(2)若第二辆车急刹车,第三辆车追尾第二辆,且第二辆车因撞击又追尾第一辆,这种情况下第三辆车的追尾行为导致与第二辆车的碰撞,而第二辆车因被撞才追尾第一辆,所以第三辆车对第二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对第一辆车负责。
(3)若第一辆车急刹车致后车连环追尾,第一辆车有过错则需担部分责任;若因前方突发紧急情况,第一辆车正常刹车,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后车担责。
(4)事故责任最终由交警综合现场勘查等多方面因素认定,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复核。
提醒:发生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要及时报警等待交警认定责任。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