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一方有过错,行人无过错时,被撞者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等待交警认定责任,之后向车辆方索赔。
(二)行人有过错,车辆方无过错,车辆方也应配合交警调查,准备好相关证据,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双方都有过错,双方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发经过,按责任认定书划分的比例承担赔偿。
(四)行人故意碰撞车辆,车辆方应保护好现场,提供监控等证据证明行人故意,避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