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不给抚养费却想探视孩子,可先协商要求其先付抚养费再探视,协商不成可起诉追讨。不能因对方不付抚养费直接剥夺其探视权,但对方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时可申请中止,改正后可恢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而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二者相互独立。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抚养方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追讨。若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不能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直接剥夺其探视权。不过,如果对方的探视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抚养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待不利因素消除后,对方的探视权可恢复。如果在处理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上遇到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