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原告被起诉离婚却不出庭,应慎重考虑,若不想放弃离婚诉求,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并按时出庭;若确定放弃,可接受按撤诉处理的结果。
(二)若作为被告不出庭,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正当理由,应积极出庭,充分表达自身诉求和观点,维护自身权益;若属于必须出庭的情况,务必按时出庭,避免被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