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公民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地除外。
(2)特殊情形下,针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确定管辖法院时,准确提供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信息很关键,这是顺利立案的必要条件。
提醒:
确定管辖法院时需确保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信息准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