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面临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人,要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做出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可能面临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人,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其家属可及时为其委托律师,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对于参与诉讼的人,在法庭上要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等妨害司法的行为,避免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