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判定包装盒外观专利侵权责任,要从外观设计比对、是否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以及有无抗辩事由三方面考量。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包装盒外观专利侵权有明确的考量维度。在外观设计比对上,需全面观察、综合判断被诉侵权包装盒与专利包装盒的整体视觉效果,若无实质性差异则认定近似,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若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包装盒,就构成侵权。不过,也存在一些抗辩事由,如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做好制造、使用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的,不构成侵权;还有专利无效抗辩,能证明外观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可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如果您在包装盒外观专利侵权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