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后主动表明身份和来意。
(二)与民警交流保持冷静、礼貌,如实回答问题,避免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三)若问题复杂或缺乏应对经验,可委托律师,接受询问时可要求律师在场。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前往,及时与派出所沟通说明理由,申请变更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即被询问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的,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