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离婚官司要求退彩礼,男方若有退彩礼意愿且符合法定情形可协商,若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应积极举证反驳并阐明理由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时,男方可与女方协商退还彩礼。若男方认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就需要积极收集证据来反驳。比如通过提供共同居住证明、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的证据等,证明双方已共同生活;提供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证明给付彩礼未造成自身生活困难。在庭审中依据法律阐明不应退还彩礼的理由,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上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