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两者概念的区分要点。执行协议是执行阶段双方就生效法律文书权利义务的履行达成的协议,侧重于执行过程中的协商安排;仲裁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是专门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在实际操作中,若面临执行问题,可通过签订执行协议来协商履行细节;若有纠纷需要解决,则应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三)要注意两者适用场景的不同,避免混淆使用。执行协议适用于执行阶段,仲裁适用于纠纷解决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体现了执行协议在执行程序中的性质和作用,与仲裁的争议解决程序相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