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破产清算时,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及时清算致公司财产受损等法定情形下,可起诉股东。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可要求其缴纳认缴出资,且不受出资期限限制;若股东抽逃出资,管理人有权追回。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致公司财产贬值等,债权人可主张其在损失范围内担责。若您遇到公司破产清算中类似的复杂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