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了解诉讼程序和时间规律,在适用简易程序时,知晓三个月内审结的预期;适用普通程序时,明确一般六个月内审结以及特殊情况可延长的规定。
(二)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做好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的准备。
(三)对于可能导致时间延长的因素,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大,提前收集相关证据,加快评估、鉴定等流程;若被告下落不明,配合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