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定是否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时,要全面考量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不能仅因有过错就认定需担责。若仅有过错,而其他要件不满足,则无需承担责任。
(二)当四个要件都具备时,还需查看是否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像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这类合法的自力救济行为,即便造成他人损害且主观有故意,也无需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