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签字,要明白签字只是表明收到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其效力,交警会注明情况。
(二)对认定书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中要写清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既不签字又不申请复核,认定书生效后,后续赔偿等环节若协商不成,认定书会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据,所以有异议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