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应详细记录孩子学习成绩变化、参加的活动及获奖情况,以证明学业发展。
(二)社区可通过走访邻居,了解家庭氛围,出具关于孩子居住稳定性、邻里关系的证明。
(三)医院整理孩子的病历、体检报告,体现抚养方对孩子健康保障的投入。
(四)证明内容的书写要以事实为依据,明确孩子与抚养方共同生活的具体时长、抚养方照顾孩子的细节和经济支出情况。
(五)第三方完成证明后,及时签字或盖章,确保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学校、社区、医院作为知晓孩子相关情况的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出具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用于抚养权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