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制定盗窃罪数额区分标准时,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后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二)若想了解盗窃罪数额标准,可参考两高给出的大致范围,即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通常看盗窃财物是否达到犯罪行为地“数额较大”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