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2年前写好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不生效,部分条款可能有效,一方反悔时另一方不能据此强制离婚,之后达成一致办理登记且协议合法合规则有效,有新情况或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其生效条件为办理离婚登记。仅签订协议而未登记,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所以2年前写好未登记的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不生效。实践中,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该协议要求强制离婚。不过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若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依然有效。若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去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会产生效力。要是出现新情况或双方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重新协商签订。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