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判决生效情况。在拿到抚养权判决书后,查看双方是否在上诉期内上诉。若都没上诉,判决生效;若有一方上诉,等待二审结果。
(二)生效后行动。判决生效后,获得抚养权一方按判决带孩子生活,另一方拒绝配合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获得抚养权方要保障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
(三)失去抚养权方义务。失去抚养权一方要遵守判决,配合对方行使抚养权,按判决行使探视权。若需变更抚养权,可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