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制定明确合理的规章制度,以规定劳动者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同时要遵守每月扣除工资不超当月工资20%的限制。
(二)在委托管理里,委托人与受托人应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明确受托人的职责和违约责任,避免日后纠纷。
(三)合伙经营时,合伙人需签订完善的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管理不善的责任承担方式。
(四)公司运营方面,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以减少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