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答辩期提交答辩状,明确表明不同意离婚,并阐述不同意的理由,如双方感情基础深厚、近期只是小摩擦等。
(二)积极参与法院安排的调解,在调解中强调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列举过往的美好经历以及双方为维护家庭所做的努力,展示和好的可能性。
(三)庭审阶段,若有身体不适的诊断证明或者重要证据确实未收集齐全的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四)若一审判决离婚,在上诉期内及时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