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都同意离婚时,要认真拟定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等问题,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无歧义。签订协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按时领取离婚证。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起诉时,若仅以女方结婚不掏钱为由,胜诉可能性小,应积极收集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