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民事欺诈,受欺诈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交易凭证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受欺诈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基于该欺诈行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在欺诈行为被撤销后,要求行为人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可要求折价补偿。
(四)若自身有损失,可要求有过错的欺诈方进行赔偿;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涉及合同欺诈,可要求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