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第三人侵权致保管物受损,保管人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时第三人担责,保管人需防损并协助索赔;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或故意时,寄存人可择保管人担违约责任或第三人担侵权责任,保管人担责后可追偿。无偿保管中保管人无重大过失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当第三人侵权使保管物受损,若保管人无重大过失或故意,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此时保管人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协助寄存人向第三人索赔。若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寄存人有选择权,可要求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保管人承担责任后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保管人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此类保管物受损的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