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前核实对方印章使用规定。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前,主动询问并获取对方关于印章使用的内部文件或说明,明确不同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效力,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影响合同效力。
(二)留存相关证据。对于对方提供的印章使用规定等文件进行留存,若后续出现合同效力争议,这些证据可证明己方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三)必要时要求对方明确印章效力。若对对方印章使用情况仍有疑虑,可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本次交易使用印章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