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发现员工挪用公款超过13万,应及时固定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相关账目凭证等,这有利于后续的调查和追责。
(二)与该员工沟通,要求其尽快退还挪用的资金,告知其在提起公诉前退还资金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若员工拒绝退还,公司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