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不征、少征税款达1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解析: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针对的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当工作人员出于私利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出现重大损失,就会触犯此罪。重大损失以不征、少征税款10万元以上为标准。而特别重大损失虽无明确法律界定,但司法实践中是指远超过10万元的情况,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案件判定。法院量刑时会全面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避免触犯此罪。若对该罪名或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