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拆迁方不具备拆迁资格或被拆迁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合法代理人签协议的情况,被拆迁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并与有资格的拆迁主体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二)当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等,然后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三)发现协议内容违法,比如拆迁补偿不符合标准或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无效。
(四)若存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利益受损的第三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