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亲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姑姑争取抚养权要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同时准备证明父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以及自身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材料,像稳定收入、居住环境等。
(二)若父亲有抚养能力且不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姑姑通常难以获得抚养权,此时应尊重法律对父亲抚养权的保障,让孩子在稳定家庭环境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