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材料,以确保房子产权归自己。
(二)婚前付首付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要明确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流水等情况,以便在离婚分割时准确计算补偿金额。若要协议处理房产,签订书面协议保障双方权益;若协议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