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时间:债权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提起诉讼。
(二)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请求撤销债务人行为。
(三)等待审查:法院会对起诉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不符合的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四)接收传票:立案后,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并送达传票。
(五)参与庭审: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
(六)接收判决:法院依据证据和辩论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
(七)考虑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