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撞死人且负全责,应保持冷静不要逃跑或毁灭证据,主动投案,如实向警方交代事故经过。
(二)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尽力赔偿其损失,争取获得被害方的谅解,出具谅解书。
(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遵守相关规定,等待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