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比如准备稳定的收入证明,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提供良好居住环境的相关材料,像房产证明等;还可以收集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证据,如所在学区学校的相关资料。
(二)证明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可通过邻居、老师等证人证言,或者孩子的生活记录等,表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证明自己有足够时间陪伴、照顾孩子,例如工作排班表等能体现时间安排的材料。
(四)若女儿已满八周岁,让女儿以书面或在法庭上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五)展示积极改正出轨行为的态度,避免此行为对女儿造成负面影响,体现对女儿成长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