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男方可请求女方退还彩礼,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仅是女方提离婚,彩礼通常不用退还。若男方要求退还产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也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