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1.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2.分割时会考虑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法定继承财产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