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仔细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二)双方可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可让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