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持续侵权,仲裁时效适用三年普通时效,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权利人要及时留意侵权行为是否结束,结束后尽早准备仲裁事宜,收集相关证据。
(二)若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可随时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要关注自身权益,在时效内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