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诉讼进程,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情况,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且有特殊情况可能需要延长审限,要提前了解并配合法院办理延长手续。
(三)第一次起诉未判离,需记好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到期及时再次起诉。
(四)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需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进度并配合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