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证明自身抚养优势,涵盖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以及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以此展现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条件的能力。
(二)提供自己陪伴孩子时间多、与孩子感情深厚的证据。
(三)若孩子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争取孩子支持。
(四)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情况。
(五)在诉讼中积极主张权利,陈述自己抚养孩子的规划和优势。
(六)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