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阶段,原告应准确预估诉讼请求金额,按照法定比例足额预交诉讼费,避免因预交不足影响案件受理。
(二)判决后,若胜诉可要求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要关注法院确定的分担比例。
(三)若选择调解结案,双方可就诉讼费负担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对自己有利的方案,协商不成则听从法院决定。
(四)若在诉讼中减少诉讼请求金额,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诉讼费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