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详细说明不应赔偿的事实和理由,让法院了解情况。
(二)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像合同可证明双方约定、聊天记录能反映沟通情况、证人证言可佐证事实,以此证明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庭审时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观点,认真出示自己的证据,并对对方证据进行质证,维护自身立场。
(四)若因对方无理起诉遭受律师费、误工费等损失,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反诉,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支撑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