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案件审理阶段,若希望加快进程,可与法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推动案件按规定时间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争取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争取六个月内审结。
(二)胜诉且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要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以加快执行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