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可修复时,要保留好正规维修发票,按照发票上的更换零部件费用、工时费等确定补偿金额。
(二)车辆全损时,了解车辆折旧计算方式,以此确定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作为补偿金额。
(三)营运车辆要收集好实际停运天数和日均收入的相关证据,计算停运期间的合理损失并要求补偿。
(四)保存好拖车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的票据,以便获得相应补偿。同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和责任划分来明确最终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