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若情节不严重,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当出现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或直接、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情形时,量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可通过积极退赃、赔偿受害者损失等方式,争取法院在量刑时适当从轻。
(三)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进行量刑。被告方可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自身在传销活动中所起作用较小等,向法院进行陈述。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