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成年子女能独立生活,父母通常无需继续支付抚养费,可自行安排资金使用。
(二)若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要区分情况处理。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有能力的应负担必要抚养费;子女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也需承担抚养费。
(三)父母可与成年子女就抚养费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支付及支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