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拆迁安置房离婚析产诉讼中,若想尽快结案,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短,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案件复杂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较长时间诉讼的准备。一般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审理期限通常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对一审裁定上诉,二审会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