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并保留正式交通票据,确保票据上的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等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以便作为赔偿依据。
(二)根据自身伤情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伤情较轻时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实际支出获得赔偿;伤情严重时使用救护车,其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三)若使用私家车就医,保留好相关行驶记录等证据,以便法院参考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