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保险报案,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责任。
(二)留存现场证据,拍照、录像记录事故现场和车辆受损部位。
(三)把受损车辆送到指定或双方认可的修理厂定损维修,先自行垫付费用,再凭维修发票等资料索赔。
(四)若对方拒绝赔偿,先协商,也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五)协商、调解不成,收集证据到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