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开庭,原被告通常都要出庭。原告缺席,法院按撤诉处理,此规定保障诉讼程序正常开展,避免原告随意启动又放弃诉讼。
(2)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有特殊性,涉及身份关系,被告不到庭会使法院查明夫妻感情、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变得困难。
(3)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拘传,以保证庭审能充分了解相关情况。
(4)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期满被告未到庭,可缺席判决,这是为保障原告合法权益。
提醒: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积极出庭参与庭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前与法院沟通说明。不同案件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